各交易主体、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周政〔2022〕13号)文件精神,提升行政机关办公效率,完善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优势实行线上招标文件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