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粮许变决字〔2020〕第2号
五得利集团周口面粉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提出的粮食收购资格(原许可证编号:豫 1000062.0)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0年12月25日受理。经审查,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符合粮食收购资格变更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粮食收购许可证作如下变更: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桂锋变更为朱士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