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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民政局 时间: 2021-01-28 13:34:1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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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周口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精神,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区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布局情况,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等信息,以及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服务等基本数据,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一是养老服务方面。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周口市民政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发放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的通知》、《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深化“五养模式”实施方案》,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实施三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的宣传和推广;做好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管理,提供养老服务办事指南及各项实用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知晓办事程序。

        二是社会救助方面。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政策的发布工作,公布了《周口市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周口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周口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及时公开《周口市民政局周口市财政局周口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发布社会救助基本数据,以及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标准。

        三是社会事务方面。严格监管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年,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9.91万人,发放补贴金额6690.73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0.81万人,发放补贴金额7364.004万元,共发放14054.742万元。指导各县(市、区)加大与扶贫部门信息比对力度,及时处理异常数据信息;通过电话抽查、资金发放凭证核查等方式,确保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全市全年开展流浪救助2559人次。2月24日,针对疫情,及时印发公开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明确流浪乞讨人员街头救助和身份信息查询照料安置等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在报纸上刊发了《周口市救助站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倡议书,印发救助传单1万多份。在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方面,先后出台了《周口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实施方案》《周口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宣传方案》《周口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意见》《周口市殡葬惠民政策落实相关事宜的通知》《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建立完善村(居)红白理事会的指导意见》《周口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周口市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丧事备案制度》等系列文件,为殡改新风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顶层支撑。同时推出了“三川云祭扫”微信小程序,市民群众可在微信中搜索“三川云祭扫”,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祭扫;创新祭扫方式,积极探索集体祭扫、代祭扫服务。

        (二)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开展“民生面对面”和监督热线访谈,进行政策宣讲、咨询问答、接受投诉,回应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发布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同步编制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使文件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全年参加“民生面对面”1次、监督热线2次。

        (三)扎实办理“两会”建议、提案。2020年,我局共收到“两会”办理件3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提案22件。工作中,我们注重落实办理责任制,抓住办理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主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协调,狠抓落实。从代表或委员的反馈情况来看没有不满意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进展较慢,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解读等信息公开量上还有提高的空间。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利用市政府网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是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列入局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效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突出民生问题的政策法规以及解读为重点,及时将政策法规、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按照规定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回复、沟通,化解矛盾,为群众办实事。

        四是组织学习《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自觉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着眼于便民利民,加大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