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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财政局 时间: 2021-01-28 13:32: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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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周口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本报告的电子版,以供下载查阅。如有疑问,请与周口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昊路266号;邮编:466000;电话:0394-8319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即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确保相关情况和数据应报尽报、全面准确。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2020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1431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55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7条;解读信息发布数量48条;留言办理17条。共进行2期征集调查,共收到8409条意见。网站现有维护专栏专题数量8个,分别是政府采购、PPP专栏、政策法规、会计园地、财政科研、国家安全教育、扫黑除恶进行时、网络辟谣,2020年新开设1个专栏专题网络辟谣。在“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平台)”一栏中,及时主动将市本级和10个县(市、区)2020年财政预算资金进行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2020年,我局共收到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做到按时、高效回复。

        (三)预决算公开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截止目前,市本级包括10个县市区在内2020年财政预算全部在政府网站、财政局网站或新闻媒体予以公开。其中:市本级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建立统一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专栏,在预算法规定时间集中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细化,财政和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到具体项目,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支付情况;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除涉密部门外,市级70家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和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等。同时加强对县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建立县市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签订承诺书制度。

        (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积极主动进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机制,进一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1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71

        496.4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依据《条例》,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透彻解读;三是对政策法规的解读要生动形象,综合运用图片、视频等可视化方式,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